 |
各項業務申辦說明 |
 |
鄉鎮市公所業務 |
 |
相關連結 |
 |
政府資訊公開 |
|
:::
|
業務申辦說明-動物用藥品管理
|
 |
 |
| 服務項目 |
應備文件 |
辦理方式 |
表格下載 |
申
請
動
物
用
藥
品
販
賣
業
許
可
證 |
一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申請書
1份。
二、基本附件:
1.證書規費:新臺幣1000元整。
2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2份。
3.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專門職業證書
正本影本各1份。
4.販賣營業場所設備配置平面圖1份。
5.切結書、所屬公會會員證影本1份。
三、選擇附件:
1.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及獸醫師
(佐)執業執照影本各1份 (獸醫
診療機構)。
2.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在職證明1份(農
會、漁會、農業合作社、製造業、
輸出入業、批發零售業)。
3.農會、漁會、農業合作社證明文件
1份(農會、漁會、農業合作社)。
4.工廠登記證或證明影本1份(製造
業)。
5.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證明影本1份(製
造業、輸出入業、批發零售業)。
※所有影本附件應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,並於前揭字樣旁加蓋商號及負責人印章。
|
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。
※審查、轉陳迄核發約14天。
|
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申請書.doc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申請書.odt
營業場所設備配置平面圖.doc、營業場所設備配置平面圖.odt
切結書.doc、切結書.odt
|
申
請
推
銷
員
登
記 |
一、動物用藥品推銷員登記申請書
1份。
二、推銷員名冊2份。
|
由僱用人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。
|
動物用藥品推銷員登記申請書.doc、動物用藥品推銷員登記申請書.odt
推銷員名冊.doc、推銷員名冊.odt
|
申
請
歇
業
、
停
業
、
復
業
登
記 |
一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(停、歇、復)
業登記申請書。
二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
本(停、歇業)。
三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。
※「停業」者,每次不得超過一年,停業期滿前30日內應申請復業或繼續停業,原許可證俟核准復業時發還。
※「歇業」者,繳銷許可證。
|
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。
※審查、核准約8天。
|
(停、歇、復)業登記申請書.doc、(停、歇、復)業登記申請書.odt
|
變
更
登
記 |
一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變更登記申請書
1份。
二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。
三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。
四、應檢附文件資料詳如「變更登記所
須附件一覽表」。
|
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。
※審查、轉陳迄核發約14天。
|
變更登記申請書.doc、變更登記申請書.odt
變更登記所須附件一覽表.doc、變更登記所須附件一覽表.odt
|
補 (換) 發 動 物 用 藥 品 販 賣 業 許 可 證
|
一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補(換)發申請書及證書規費1000元。(111年6月前換發無需費用)
二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(換發需檢附正本,補發無須檢附)。
三、藥品管理技術人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。
四、補發需檢附切結書,換發無須檢附。
|
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。
※審查、轉陳迄核發約14天。
|
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補(換)發申請書.doc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補(換)發申請書.odt
|
展 延 動 物 用 藥 品 販 賣 業 許 可 證
|
一、證書規費
二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
三、藥品管理技術人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
|
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。
※審查、轉陳迄核發約14天。
一、 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應於期限屆滿之日前2個月至6個月內提出申請,屆期未辦理展延或不准展延者,原許可證失效。
二、 許可證正面已無欄位可供填寫展延期間者,應依規定一併申請換發許可證。
三、 許可證遺失者,應依規定一併申請補發許可證。
|
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展延申請書.doc、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展延申請書.odt
|
|
| 更新日期:
2021-12-15
|
 |
 |
到最上面
|
|
 |
 |
地址:970018 花蓮市瑞美路5號 TEL:(03)8227431 FAX:(03)8221817
建議使用IE或Firefox瀏覽器.螢幕解析度1024x768 花蓮市動植物防疫所 版權所有
Copyright 2005-2008 All Right
Reserved Powered by Ateam
|
|
 |
|